校园之星评比大赛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为树立典型,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校团委将在本学期及今后开展“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强正面引导,树立正面典型。为此,德育处决定在同学中开展评选“校园之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校园之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活动口号:
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大家共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理念:
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校园,赏识、激励、关注每一位学生。赏识使人自信,激励使人进步。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四、评选的对象:全体学生。
五、评选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近一年来无违纪违规记录。
2、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
3、接受学校、教师、同学的监督
六、评选办法:
1、班级由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申报,然后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对申报的同学进行民主评审,选出1—5名“班级之星”。另以推荐表的形式上报材料到团委。材料内容要真实详尽,教师、家长、同学的评价,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学生处对学生事迹进行宣传展出后,由学生处、教务处结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意见评选出校园之星(每大类5--10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结束后给发荣誉证书。
3、在5名华风之星的候选人中,由学生代表投票产生一名华风校园之星代表参与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七、评选内容及标准:
(1)华风之星
1、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
2、学习成绩在班级居于前列(班级前10名)。
3、具备其他类别至少2个校园之星的条件。
(2)管理之星
1、担任团干部或班干部,学生会干部,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
2、曾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学习之星
1、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在全班名列前茅。
(4)进步之星
1、学习上或行为规范上有明显进步的。
2、具有一定的正面示范作用。
(5)运动之星
1、上好每一节体育课。
2、在学校的各项文体活动时能踊跃报名,积极参与。
3、热爱班级以及学校荣誉,为班级和学校加油助威。
4、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乒乓球、武术、篮球、足球、羽毛球、田径)
(6)社团之星
1、担任社团的干部,积极参与到社团活动,主动协助负责老师组织社团工作,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团管理工作能力强。
2、独立完成工作,自我组织社团能力强,在学校社团文化中影响较大。
3、擅长本社团的技能。
(7)宿舍之星
1、担任宿舍舍长,积极带动本宿舍同学搞卫生,本宿舍纪律好,多次评上文明宿舍。
2、主动协助生活老师的工作,能认真履行所在职务的职责,表现突出,纪律好。
(8)技能之星
1、思想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2、在专业学习上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技能,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
中获得突出成绩;
(9)文艺之星
1、有文艺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文艺活动。2、对艺术有浓厚的兴趣,并有一技之长,所在团队或个人在校级(含校级)以上各类文艺比赛中或文学、美术、书法、摄影、动漫等作品征集活动中表现出色,取得优异成绩。
3、 艺术技能强,能为校争光,在学校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或文艺比赛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奖励的个人。
(10)全勤之星
1、本学年出勤率全勤,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坚持上学,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1)文明之星
1、尊敬国旗,参加升旗仪式时严肃认真,会唱国歌,行队礼。
2、见到老师,能主动问好,很好地使用文明用语,能和同学们友好相处,知道谦让。
- 讲究个人卫生,穿戴整齐,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经常拾捡果皮、纸屑,能自觉遵守校纪和班规。
(12)爱心之星
1、具有爱心意识,热爱公益事业,经常组织开展或主动参与所在社团(志愿者协会等一系列的各种公益性活动),能够切实履行自己的活动职责。
2、具有亲和力,关心他人,团结同学,是所在社团和班级的道德标兵和爱心模范。
3、具有创新性,从活动策划到活动实施,有着自己对活动的独特见解和特色建议,并且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13)守纪之星
1、集体活动守时守纪,集合站队快、静、齐。
2、上课铃响立刻回教室安静坐好,课堂上认真听老师讲课。
3、上下楼梯、出入楼门不拥挤,不推撞。
4、在楼内走路慢步轻声,不追跑打闹,遵守校纪校规,活动有秩序。
- 在家是个好孩子,在校是个好学生,在社会是个合格的公民。
九、奖、惩办法:
凡是被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学校一律给予表扬,颁发荣誉证书,记录在案,刊登在华风技校校园网上,并通过橱窗板报、宣传海报、微博等形式给予宣传。
对于被评上“校园之星”的同学,若后期有情节严重的违纪表现,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
学生处、校团委
2014-5-8